社團組織章程
一、社團名稱:生物研究社
二、社團宗旨:本社團為學術性社團,成立目的在乃是培養生物研究興趣,增進社員生物知識,栽培生物研究人才,訓練其獨立研究與團隊合作能力,進而提升新竹高中之生物知識水準,同時我們也致力於環境維護、物種保育、生態解說,以提升新竹高中生物多樣性,進而創造出一個生態資源豐富,利於生物研究,同時又能讓學生放鬆心情,欣賞自然之美、竹中之美,達到「放鬆中學習,學習中放鬆」的目的。
三、社規:
l 開會時只有一人發言。
l 開會發言前先徵得社長同意,由社長決定發言順序。
l 開會不得無故未到,如因故無法到場,請事先支會社長告知理由。
l 當社長意見遭2/3社幹反對卻一意孤行,反對社幹應派代表請指導老師協助調停。
l
若社幹怠忽職守情況嚴重,社長在徵得指導老師同意下與以退幹。
l
若社幹退社,其職務由有意願之高二非社幹接取,如無自願者,由社長、副社、教學長、副教學長之順位暫時代行,其餘社幹應與以協助。
四、社團組織:本社設社長、副社長,下設文書、總務、公關、活動、教學、美宣、網管等七組。
社長:
1.
監督社務執行
2.
擁有社團一切決定權
3.
學校與社團的溝通管道
副社:
1.
代理社長職權
2.
協助社長
公活:
1.
對外聯絡溝通
2.
辦理活動
3.
對外不得擅自做出決定與承諾,需社長同意
4.
活動須以學校規定申請
(副)教學長:
1.
安排社課
2.
審閱教學資料
教學:
1.
準備社課
2.
處理庶務
文書:
1.
開會紀錄
2.
期末社團評鑑資料搜集整理
總務:
1.
管理社費,記錄使用狀況
美宣:
1.
負責海報與公關函繪製
2.
處理庶務
網管:
1.
每週更新社網及公佈社團資訊
2.
打掃社窩
一、社員資格:本校一、二年級學生,對本社活動有興趣,認同本社具有責任感,願為本社服務之同學。
二、社員之權利與義務:
1.
社員須接受幹部之領導,並接受工作之指派。
2.
社員依法有使用本社資源之權利。
3.
社員有繳納社費之義務(以家長、社員能接受之額度為原則)。
4.
社團有參加活動之義務,因故不克參加應事先辦理請假。
三、幹部遴選暨罷免程序;
1.
社長、副社長由學長面試任命,任期滿一個月後如認為社長或副社長不適任,經全體社員五分之一連署,得提起罷免案,經學務處同意,舉行罷免投票,全體社員過半數同意罷免,社長或副社長應自動解職,並重新改選社長或副社長,新社長或副社長名單報學務處訓育組核備後生效。
2.
社長、副社長之外的幹部由學長面試任命,其罷免亦同,新幹部名單並報學務處訓育組核備後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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